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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9套!南明区“群租房”整治成效显著

2023-08-09 11:23:50 来源:天眼新闻

近日,记者从贵阳市南明区“群租房”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自“群租房”治理攻坚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南明区聚焦组织领导、氛围营造、集中攻坚、法律保障、长效机制等方面多点发力综合治理,有效预防和化解“群租房”带来的各种矛盾纠纷及安全隐患问题,强有力守护了辖区群众居住安全,逐步推动群租房规范化管理。4月以来,南明区已治理“群租房”1469套,全面完成市级下达的攻坚专项行动期间重点攻坚目标任务。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统筹有力的指挥体系。南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群租房治理工作,第一时间先后成立区、街道办两级“群租房”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区级专班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负责统筹,区政府办调度,区公安分局牵头,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组成专班,构建起“区县主责、街道落实”的组织架构。坚持条块联动、协同作战,以减存量控增量为关键,以任务目标为导向,紧盯“群租房”整治工作进度,细化工作任务,实行“每日晒单”“按日调度、按周推进”工作模式,及时研判解决“群租房”治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形成上下一体、指挥有力的工作体系,为全区“群租房”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奠定了坚实基础。4月以来,区专班共组织召开调度会20余次,下发工作通知30期,工作指令、周报19期,推动解决工作经费支撑、工作衔接、整改标准等事项20余项。

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郁共治氛围。多角度、多渠道加大对“群租房”危害性、违法性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营造房东不敢改、中介不能租、租户不想住的良好氛围。攻坚行动开展以来,通过“爽爽贵阳•甲秀南明”微信公众号,借助新华网、人民网、贵州日报、贵阳日报等中央、省、市媒体发布“群租房”整治相关动态报道60余条,阅读量30万+;通过南明公安分局短信平台向“群租房”房主、二房东、租客发布整治提醒短信累计7万余条;组织辖区房地产经纪机构召开“群租房”治理工作会,向房地产经纪机构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房屋中介公司落实企业社会责任,不得开展“群租房”租赁业务;通过小区公告栏、电梯间、业主群等平台,广泛发布(张贴)《群租房整治公告》《群租房房号整治公示》等资料。4月以来,各街道办事处累计张贴“群租房”治理公告3203张,下达《告知书》2841份。同时,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主动举报群租房安全问题。

强化协同配合,打好集中攻坚“组合拳”。按照“区级主责、街道落实”及“属地吹哨、部门报到”的工作原则,全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凝聚强大合力打好“群租房”治理攻坚战。在具体工作中,两级专班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工作思路,对安全隐患大、人员居住密度高的重点区域“群租房”相关人员采取“集中约谈+1对1沟通”等形式,动员和引导房主限期自行整改,对多次未完成自行整改的“群租房”协助业主拆除违建部分。4月以来,累计约谈房主943人,引导业主自行整改438套,协助业主拆除“群租房”房屋隔断1031套,引导“群租房”租客租住正规房源128人。

据了解,在“群租房”治理攻坚阶段初期,大量二房东持观望态度,采取电话不接、人不露面等消极抵抗行为,导致“群租房”治理工作一度陷入瓶颈。为此,5月底开始,区“群租房”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群租房”联合集中整治行动,营造“群租房”治理攻坚声势,突破攻坚治理瓶颈。截至目前,区级专班已累计组织开展5次联合集中整治行动,出动300余名工作人员,集中整治40套“群租房”。

建立标准规范,严格监督执法。据了解,区司法局在征求有关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意见及法律顾问意见的基础上,结合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和最高院公布案例,草拟了《关于“群租房”治理过程中有关事宜的分析报告》,对“群租房”治理过程中案件移交问题、职责明确问题、“群租房”隔断拆除问题等内容进行重点分析,进一步厘清了各职能部门在“群租房”整治工作中的职责权限和执法问题。同时,制定“群租房”整治中涉及的各类文书和法律依据,逐步形成规范化的“群租房”治管模式。

坚持疏堵结合,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反弹”。一方面,建立“巡查+考核”模式,由属地街道统筹成立以社区网格员为主的日常巡查队伍,严格盯防楼栋房屋装修进程,防止“群租房”回弹和新增;另一方面,南明区以发展社区集体经济为契机,探索构建“社区服务公司+商业管理公司”合作模式,通过集中收纳房源、统一运营,实现信息发布、供需对接、备案登记、合同签订全流程管控,并以房屋租赁业务为突破口,发展家政、生活物资配送等增值服务,逐步形成社区、房东、中介、租客、物业等多方参与的房屋出租监管模式,使“群租房”租客自愿“走出”“群租房”。目前,南明区已以小车河街道办为试点进行探索并逐步推开。

南明区融媒体中心记者 杨柱

编辑 罗昌

二审 谭仕伦

三审 胡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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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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